單位公約
草案・上線前待 Mars 確認。本頁為單位公約草案,是否委請法律顧問過目尚未定案(規劃書第 14 節待拍板事項);定版前,本頁不構成正式法務文件。
版本:草案 v0.1 | 公告日:____(定版時填寫)| 生效日:____(定版時填寫)
一、資格與真實刊登
單位須先通過站方審核(立案或社團證明、聯絡人資料、合作機場志工、航線與航司經驗)才可刊登。刊登的狗狗資料、照片、文件狀態與目的地接應安排必須真實;沒有接應方的航線不可刊登。新單位在第一筆任務完成前,刊登頁會顯示「新單位」標示,這是誠實揭露,不是負面標記。
二、費用與本站的界線
旅客不付任何費用,也不占用行李額度;狗狗的運送費用由單位或認養人負擔,給付發生在單位與航空公司櫃檯之間,不經本站。單位不得要求旅客在站外私下給付任何費用,也不得代他人收費招攬。
三、文件與時程的責任
輸出檢疫文件、航空公司 AVIH 申請(起飛前 48 小時硬截止)與目的地文件,由單位負責辦妥並在確認清單逐項標記進度。狗隻的健康狀態與是否適合飛行,由單位與獸醫師把關。刊登時填寫的「所需提前天數」是單位對旅客的承諾,系統會據此計算媒合截止日。
四、機場與接應的執行
出發日,單位須派志工到機場陪同報到、付清狗隻費用、目送運輸籠託運,並把文件交給旅客;抵達端須安排接應方在入境區等候,並在收到回報後回站上完成送達確認。臨時變動(改班、取消、狗隻狀況)須第一時間通知旅客與站方。
五、個資與紀錄
單位只能在受控檔案交換範圍內檢視旅客的護照與機票,不得轉存、轉寄或用於本任務以外的目的;文件保存與刪除依本站隱私權說明辦理。單位若發生爽約、文件重大疏失經查證屬實,站方可撤銷單位資格(進行中媒合不受影響、由站方協助善後),撤銷與恢復都會留下稽核紀錄。